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4〕2号)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工作方案,现开展新一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特色鲜明、内涵发展,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学校发展规划,统筹谋划,科学布局,从严把关,择优推荐,优化我校学科专业布局结构,推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2024年1月30日前,拟申报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提交《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另行发送),各现有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提交《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另行发送)。
(二)2024年2月2日前,学校组织申请材料核查和论证,反馈修改意见。
(三)2024年2月6日前,拟申报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提交修改后的《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各现有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提交修改后的《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四)2024年2月8日前,学校组织申请材料复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申报清单、材料和相关工作事项。
(五)2024年2月19日前,校长办公会审议申报清单与材料,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各拟申报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于2024年1月26日前报送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全程对接好学位授权点申报各项具体工作。
(二)各拟申报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要成立由院长、书记担任组长的学位授权点申报专项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确保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按期有序开展。所有上报申请材料均需经过院长、书记审核。
(三)各拟申报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充分论证,严把材料和数据的质量关,做到格式规范,论述精准详实,相关数据经得起检验推敲。最终定稿需要通过国家系统填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的各项政策要求,严格申报工作纪律,不得在网络上传播相关工作资料、动态等,保证本单位申报工作平稳有序。申请材料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不得有涉密内容。
联 系 人:冯治存 葛持恒
联系电话:81891077
邮 箱:fengzhicun@xidian.edu.cn
(附件另行发送)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