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
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支持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学校与各捐赠单位的联系,激励在校研究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行业需求紧密相连,努力促进自身全面发展。
依照学校与各捐赠单位达成的社会奖(助)学金捐赠协议,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3年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名额分配及评选标准
(一)CASC奖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CASC奖学金”是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出资设立。
1.奖励对象
理工科全日制非定向二、三年级优秀硕士研究生。
2.奖项等级及金额
一等奖:每人10000元;
二等奖:每人5000元;
三等奖:每人3000元。
3.名额分配
学 院 |
名额 |
等级 |
备注 |
通信工程学院 |
1 |
一等:2人 二等:4人 三等:6人 |
学校将采用差额评审的方式,确定最终等级 |
电子工程学院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光电工程学院 |
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微电子学院 |
1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1 |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
1 |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
1 |
人工智能学院 |
1 |
合计 |
12 |
4.评选条件(至少符合两项)
(1)参评学年总评在专业前20%,且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2)发表论文被检索(SCI、EI、CSSCI);
(3)参与科研工作,且导师评价为优秀;
(4)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二)国睿奖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睿奖学金”是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四研究所出资设立。
1.奖励对象
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雷达信号处理国家重点实验室、天线与微波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电子信息攻防与仿真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微电子学院,在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优秀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一年级直博生除外)。
2.奖项等级及金额
标准为每人8000元。
3. 名额分配
学院 / 实验室 |
博士研究生 获奖名额 |
硕士研究生 获奖名额 |
通信工程学院 |
3 |
3 |
微电子学院 |
2 |
2 |
电子工程学院 |
雷达信号处理国家重点实验室 |
3 |
3 |
天线与微波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
电子信息攻防与仿真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合计 |
8 |
8 |
4.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985高校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就读;
(3)评奖年度GPA或学年总评排名为本专业前15%;
(4)在就读专业核心领域或核心期刊(SCI/EI检索)发表论文者优先考虑;
(5)任学生干部或者社团负责人者优先考虑;
(6)获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大赛省级以上奖项者优先考虑。
(三)华为奖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华为奖学金”是由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
1.奖励对象
相关学院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非定向且将于2025年毕业的研究生。
2.奖项等级及金额
每人20000元。
3.名额分配
相关学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通过校级差额评审,共选出3名获奖研究生。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学 院 |
推荐名额 |
备注 |
通信工程学院 |
1 |
最终评选出3名获奖研究生 |
电子工程学院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物理学院 |
1 |
光电工程学院 |
1 |
微电子学院 |
1 |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
1 |
人工智能学院 |
1 |
合计 |
9 |
4.评选条件
(1)在国际及国内重大科技赛事(ICPC、数学建模、电子设计、CTF等)中荣获奖项;
(2)在权威学术期刊或会议上以学生第一作者发表过论文,或有高水平专利;
(3)曾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等高水平奖学金;
(4)在重大科研项目中承担主要完成人。
(四)小米奖(助)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小米奖(助)学金”是由北京小米公益基金会出资设立。
1.奖励对象
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优秀硕士研究生。
2.奖项等级及金额
小米特等奖学金:每人20000元;
小米奖学金:每人5000元;
助学金:每人5000元。
3.名额分配
奖学金由学院推荐,学校组织差额评审确定最终推荐获奖等级。其中,小米特等奖学金5人,小米奖学金20人。助学金实行等额推荐,共10人,由学校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 院 |
奖学金名额 |
助学金名额 |
备注 |
通信工程学院 |
3 |
2 |
学校将采用差额评审的方式,确定最终等级:特等奖5名 奖学金20名 助学金10名 |
电子工程学院 |
4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2 |
1 |
物理学院 |
1 |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 |
人文学院 |
1 |
/ |
外国语学院 |
1 |
/ |
微电子学院 |
3 |
1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1 |
/ |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 |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
1 |
/ |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
1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 |
人工智能学院 |
1 |
1 |
合计 |
25 |
10 |
4.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协作精神;
(3)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
(5)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
(6)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申请国家专利,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等;
(7)申请小米特等奖学金、小米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贫困学生优先(此类研究生在提交材料时,请另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
(8)申请小米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需为学校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优秀学生优先。
(五)汇顶奖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汇顶奖学金”是由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
1.奖励对象
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符合企业专业要求的全日制非定向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2.奖项等级及金额
特等:每人15000元;
一等:每人10000元;
二等:每人5000元。
3.名额分配
校级评审确定获奖等级,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推荐名额 |
备注 |
通信工程学院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3 |
最终从12名候选人中评出: 特等奖:2人 一等奖:4人 二等奖:6人 |
密码学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信息安全 |
电子工程学院 |
电路与系统 |
3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系统工程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技术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机电工程学院 |
控制工程 |
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仪器仪表工程 |
微电子学院 |
集成电路工程 |
3 |
集成电路系统设计 |
软件工程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人工智能学院 |
电路与系统 |
1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计算机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智能信息处理 |
合计 |
12 |
4.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4)各奖项参评年度排名要求:
特等奖:学年总评专业排名前5%;
一等奖:学年总评专业排名前15%;
二等奖:学年总评专业排名前30%;
在满足专业排名要求的前提下,曾获得国家奖学金者优先。
5.参考条件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敬父母、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强自立的实际行动,或在本校、本地区甚至全国产生积极影响,树立了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或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国家专利;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其它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或产生积极影响。
(六)盛路奖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盛路奖学金”是由杨华、杨振峰校友出资设立。
1.奖励对象
具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奖项等级及金额
每年共奖励20名研究生,每人5000元。
3.名额分配
学 院 |
名额 |
备注 |
通信工程学院 |
1 |
不设等级 每人5000元 |
电子工程学院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物理学院 |
1 |
光电工程学院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微电子学院 |
1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1 |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
1 |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人工智能学院 |
1 |
体育部 |
1 |
广州研究院 |
1 |
杭州研究院 |
1 |
合计 |
20 |
4.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任何违纪处分;
(2)未欠缴学费、住宿费,完成正常的学年注册;
(3)研究生学业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0%;
(4)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荣誉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学金、竞赛展评奖励,不含发展支持奖励。
5.参考条件(以下条件至少满足1项即可申报)
(1)政治素质过硬、思想品德高尚,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防疫抗疫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校级及以上宣传、表彰。
(2)主动投身科研工作,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主要作者身份发表1篇或多篇本领域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1项或多项校级及以上学术实践项目并担任主要负责人,或为科研项目推进做出重要贡献。
(3)踊跃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做出重要贡献,获得校级及以上文体类重要奖项或发表有重要影响力作品。
(4)奖励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发明创造、创新创业,取得突出成绩或受到校级及以上宣传、表彰。
(5)在社会服务工作和各类活动组织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受到校级及以上宣传、表彰。
(七)浪潮奖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浪潮奖学金”是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
1.奖励对象
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微电子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具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研究生。
2.奖项等级及金额
每年奖励9名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4000元;奖励2名博士研究生,每人奖励7000元。
3.名额分配
学 院 |
硕士差额指标 |
硕士获奖指标 |
博士差额指标 |
博士获奖指标 |
通信工程学院 |
2 |
9 |
1 |
2 |
电子工程学院 |
2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 |
1 |
微电子学院 |
2 |
1 |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
2 |
1 |
人工智能学院 |
2 |
1 |
合计 |
12 |
9 |
6 |
2 |
4.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2)综合成绩排名须为本专业前30%。
(3)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奖项者优先考虑。
(4)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社团干部优先考虑。
(八)腾讯奖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腾讯奖学金”由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出资设立。
1. 奖励对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的优秀全日制普通在校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一年级直博生除外)。
2.奖项等级及金额
特等:每人15000元;
一等:每人10000元;
二等:每人8000元。
3.名额分配
学院 |
奖项 |
硕士或博士 |
通信工程学院 |
特等奖 |
1 |
一等奖 |
2 |
二等奖 |
3 |
电子工程学院 |
特等奖 |
1 |
一等奖 |
1 |
二等奖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特等奖 |
1 |
一等奖 |
2 |
二等奖 |
6 |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
特等奖 |
1 |
一等奖 |
1 |
二等奖 |
3 |
人工智能学院 |
特等奖 |
1 |
一等奖 |
1 |
二等奖 |
1 |
合计 |
28 |
4.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3)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违反校纪受到处分;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在科研或试验中造成重大损失;成绩有不及格记录;有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
5.参考条件(以下条件至少满足1项即可申报)
(1)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30%;
(2)有优秀科研产出:发表过高水平论文,或有专利等其他优秀科研成果;
(3)竞赛获奖:在ACM、CTF等比赛中获奖,或有其他省级及以上科创获奖;
(4)具备较高的实践能力/项目能力:学生可用实习/项目经历作为佐证。
二、评选流程
1.学院评审阶段
即日起,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社会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导师推荐信、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各学院根据名额分配及评选条件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会,择优确认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2.学校评审阶段
11月24日前,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社会奖(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连同研究生申请材料(申请表、导师推荐信、成绩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行政楼704)。同时,将《社会奖(助)学金汇总表》的电子版(分别以奖(助)学金名称命名建立文件夹)发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箱:jzjdts@xidian.edu.cn;
12月20日前,学校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校级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公布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发放对应的社会奖(助)学金并颁发证书。
三、其他说明
1.参评成果的获得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第一完成单位应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研究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社会奖学金。
3.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开展研究生社会奖学金院级评审工作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4.学校监督投诉电话:029-81891316,学校监督投诉邮箱:jzjdts@xidian.edu.cn。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附件
附件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社会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附件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