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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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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5日 09:13来源:点击: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6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时间

各阶段完成截止时间

2026年第一次会议

6月17

填报学位申请系统:5月15日



答辩:5月28日



抽查评估出名单:5月29日



分委员会会议:6月9

2026年第二次会议

9月23

填报学位申请系统:8月15日



答辩:9月3



抽查评估出名单:9月4



分委员会会议:9月15

2026年第三次会议

12月23

填报学位申请系统:11月15日



答辩:12月3



抽查评估出名单:12月4



分委员会会议: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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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学位成果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要求,按照博士入学时间对照相关规定执行,也可按照博士入学时间之后学校规定的成果要求执行。学校现行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要求有: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14年修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发布各学院(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及发表学术论文参考目录》(适用于2019年春及之前入学的学术博士研究生)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18年修订)》(适用于2020年春及之前入学的学术博士研究生)

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20年修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20年修订)>的补充规定》(适用于所有学术博士研究生)

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试行)》(适用于2025年秋及之前入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5.《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25年修订)》(适用于所有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要求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14年修订)》各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预答辩实践成果鉴定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提交博士学位申请前须进行预答辩或实践成果鉴定,通过后方可进行规范性检测工作。硕士研究生是否进行预答辩由学院自行要求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须进行实践成果鉴定

四、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规范性检测

规范性检测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检测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规范性检测通过后方可提交送审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检测相关要求遵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实施办法》执行。检测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及各章节文字重合百分比指标:

1.博士学位论文检测通过标准:

理工、军事类: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10%,各章节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20%。

人文、经管类: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15%,各章节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25%。

2.硕士学位论文检测通过标准:

理工、军事类: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15%,各章节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30%。

人文、经管类: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20%,各章节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30%。

五、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要求

(一)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的评审和答辩遵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等文件执行。答辩日期一经确定,答辩委员会秘书或研究生至少应在答辩前3天到学院及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答辩审批。

(二)学术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的评审和答辩遵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执行。

(三)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至少须由3位专家进行评阅,其中2位评阅人以“双盲”形式评阅。2位“双盲”评阅人中,其中1位应来自企业/行业或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至7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包含1位论文评阅人,至少应有1位来自企业/行业。答辩日期一经确定,答辩委员会秘书至少应在答辩前3天到学院及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答辩审批。

各学院应为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提供设备保障,并对答辩全过程视频录制,视频应清晰完整并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六、抽查评估要求

研究生院在答辩结束后组织抽查评估工作。抽查评估包含规范性检测和评审两个环节。所有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均须进行规范性检测。抽查规则中,对于新导师和国家、省、校三级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学位论文的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将加大抽查比例。具体工作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七、抽查评估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提交要求

规范性检测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员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电子版,同时提交3本纸质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其中1本提交学院存放于本人档案归档,2本提交校图书馆。评审合格的学位申请人员,还需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并填写审定单,经导师签字确认并提交学院后,方可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

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要求

学院/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作出是否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定,报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九、证书发放

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统一打印制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至各学院。学院负责张贴照片、加盖印章并发放。

十、其他事项

(一)申请学位的相关表格材料请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授予”栏目“资料下载”下载: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

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

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

5.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

6.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

(二)本次使用的学位论文模板为2015年修订版实践成果总结报告为2025年修订版,请学位申请人员严格按照模版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

(三)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并公布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确保2026届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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